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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公开听证会。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
江西新闻客户端讯(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陈谷)近年来,庐山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应听证尽听证”工作要求,通过公开听证,把事说清、把理辨明、把法讲透,办理各类案件140余起。
今年,该院对一楼办案大厅、检察听证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,坚持“以高起点规划为引领,以高质量建设为基础,以高效率运行为目标”的原则,最大程度将“规范办案流程”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”“接受群众监督”等要求落到实处。
该院通过开展听证为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提供法律渠道,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听取各方意见,更加客观准确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,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。该市某乡镇污水处理厂因运行管理不到位,导致出水水质不达标,辖区内水塘出现黑臭水体,水体存在富营养化问题,严重影响生态环境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该院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,就某镇政府履行监管水环境质量职责不到位,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进行公开听证。听证员一致认为,应当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该镇政府切实履行设施运维监督管理职责,采取有效措施整改,使污水处理水质达标排放;严格做好日常监督与检查工作,做好污水源头管控。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措施,及时整改,对污水管道进行了全面检查,对缺陷管道进行了修补,经再次检测,水质已达标。
检察听证将审查案件模式从单一决定转化为多方参与,把案件审查处理过程置于阳光之下,全面听取当事人诉求,充分考虑听证员意见,自觉接受各方监督,促进检察办案司法活动更加公开公正。王某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王某及其家属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而上诉,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,经申诉后仍被驳回。王某及其家属不服,向庐山市检察院申请抗诉。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,就合同履行、刑事犯罪等法律政策问题现场释法说理。听证员一致认为,原案裁判定罪无误,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。王某家属在与听证员交流过程中,逐渐对王某犯罪行为有了正确,认识,表示接受处理结果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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